先了解重点
应先确认企业类型、业务模式及实际取得的凭据,再区分退税与可能适用的免税条件。无票免税不是无票退税,也不是所有出口缺票都能自动转为免税。
先核对业务与资料
列出已经取得、尚可补充及无法取得的采购资料,核对真实供货主体、支付和货物来源。若供应商承诺开票而未履行,保留沟通与合同,不以其他供应商发票替换实际交易。
处理时需要分清什么
2026年第11号与第5号公告分别规定政策范围和退税管理。不同企业及业务所需凭据有区别,必须按实际类型核对;跨境综试区特定零售出口免税另有条件,不能套用到所有一般出口。
如何沟通具体问题
采购前就应评估凭证取得和业务模式,避免以预计退税金额安排无法兑现的报价。可携带缺项表与文信沟通政策适用及账务问题,明确待核实条件后再测算,不承诺一定退回税款。
READY TO TALK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- 业务模式及主体
- 真实采购凭证
- 缺票原因
- 出口日期与单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