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了解重点
不是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规定的4%是符合条件企业核定征收时的应税所得率,不能直接当作最终企业所得税税率,更不能据此承诺所有跨境卖家统一按4%交税。
先核对业务与资料
该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,包括注册和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出口登记、当地海关电子商务出口申报,以及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并按规定享受增值税、消费税免税等条件。应准确核算收入,并按规定确认征收方式。
处理时需要分清什么
应税所得率用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,随后才涉及适用所得税税率及符合条件的优惠。收入总额、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应分开看;征收方式和优惠不能只凭企业自行选择或中介宣传决定。
如何沟通具体问题
向文信咨询时可提供业务模式、收入核算、免税适用及主管税务机关已确认的征收方式。先核实是否适用,再做测算,避免把其他地区或其他主体的结果直接套入报价与利润预算。
READY TO TALK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- 综试区及出口资料
- 无票免税情况
- 收入核算
- 已确认征收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