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信财税WENXIN FINANCIAL & TAX

专项涉税 / 不同政策证据边界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与加计扣除资料能完全共用吗?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同一事项,资料可有交集,但适用条件、费用口径和期间要求需要分别核对,不能直接复制一套金额。

先了解重点
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同一事项,资料可有交集,但适用条件、费用口径和期间要求需要分别核对,不能直接复制一套金额。

先核对哪些事实

以同一研发项目为基础保留真实活动及投入,再列两项事项各自需要的条件和资料。已取得认定并不替代对具体费用归集的判断。

如何梳理和处理

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过会计、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三种研发归集口径。对照时核实最新有效文件,历史说明不能代替当年度全部规定。

进一步沟通时说明什么

如果不同报表金额不一致,可向文信提供口径差异表逐项分析。差异有合理原因不必强行做平,但也不能用“口径不同”掩盖没有依据的数据。

READY TO TALK
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
  • 项目投入明细
  • 两类申报资料
  • 政策与年度
  • 口径差异说明
咨询专项涉税
← 返回财税知识
电话咨询 186 8038 25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