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了解重点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同一事项,资料可有交集,但适用条件、费用口径和期间要求需要分别核对,不能直接复制一套金额。
先核对哪些事实
以同一研发项目为基础保留真实活动及投入,再列两项事项各自需要的条件和资料。已取得认定并不替代对具体费用归集的判断。
如何梳理和处理
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过会计、高企认定和加计扣除三种研发归集口径。对照时核实最新有效文件,历史说明不能代替当年度全部规定。
进一步沟通时说明什么
如果不同报表金额不一致,可向文信提供口径差异表逐项分析。差异有合理原因不必强行做平,但也不能用“口径不同”掩盖没有依据的数据。
READY TO TALK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- 项目投入明细
- 两类申报资料
- 政策与年度
- 口径差异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