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了解重点
委托研发应能证明约定了什么、实际做了什么、成果如何交付和费用如何发生。只有合同和付款,不足以完整解释研发活动及其适用条件。
先核对哪些事实
核对委托方、受托方、项目目标、技术内容、过程反馈与成果权利。实际工作与合同有变化时保留确认记录,不将一般采购改名为研发委托。
如何梳理和处理
归集合同、费用明细、进度及验收资料,说明境内外、关联关系等情况。是否符合优惠范围及所需办理事项,应依据有效规定逐项核对。
进一步沟通时说明什么
如合同已签但项目资料不完整,可先向文信说明现状和待补项。资料补充应来自真实履行记录,不能按需要反向制作不存在的研发过程。
READY TO TALK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- 委托合同
- 研发进度成果
- 费用付款资料
- 双方关系及权属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