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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顾问 / 跨店调拨双边核对

门店调拨商品后,总部和门店怎样核对差异?

门店调拨需同时核对发出方与接收方,并区分运输中的商品。

先了解重点

门店调拨需同时核对发出方与接收方,并区分运输中的商品。只凭总部出库成功,不能认定门店已经收到;涉及不同法人时还需另行明确交易性质。

先核对哪些事实

使用同一调拨编号关联发出数量、运输、签收和差异。双方采用同一计量单位,标明截止时点,先排除在途与系统更新延迟。

如何梳理和处理

发生短缺、破损或错发时,保存签收反馈并指定处理人。月底保留在途清单,不直接在两个门店同时减记,导致同一差异重复处理。

进一步沟通时说明什么

同法人内部流转与不同公司之间的购销不能混用。若调拨差异长期积累,可带双边明细与文信讨论核算衔接和库存控制。

READY TO TALK

沟通前,可以先准备这几项

  • 调拨编号清单
  • 双边出入库记录
  • 运输签收单
  • 在途差异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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